完善選舉制度下的啟示(三)
文章日期:2022年1月7日

【明報文章】2021年12月19日後,以美國為首的國家,批評我們在完善選舉制度下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指議會內再沒有「有意義的反對力量」。在西方的政治理論中,有所謂的「有意義的反對力量」十分重要。一般人認為,實踐民主理念,首先是確保平等參與,政府由一人一票普選產生,這亦被西方社會視為金科玉律。其次,就要有權力的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避免權力過分集中,透過公平公開的選舉,讓權力更替,而在議會外都要有「有意義的反對力量」參與,令權力得以制衡。西方理想的民主是做到人人平等,透過一人一票經常舉行普選,體現權力歸於人民(popular sovereignty),亦要有權力的制衡,以達至理想中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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