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鍾翰林分裂國家洗錢囚43月 最年輕國安法罪犯 官指屬「積極參與者」
文章日期:2021年11月24日
【明報專訊】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早前承認各一項分裂國家及洗黑錢罪名,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7個月,為第三宗國安法判刑,亦是最年輕的國安法罪犯。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判刑時稱,現年20歲的鍾於2016年因梁天琦參與政治活動,及後成為組織者,推波助瀾,在國安法生效後以身試法,積極組織及策劃分裂國家行為,又成立海外分部,以為行國際路線就不會違法,是「自欺欺人」。他並強調國安法沒有「灰色地帶」,鍾的行為和目的「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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