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拳王打女友 自簽守行為3年
文章日期:2021年11月23日

【明報專訊】前香港拳王杜恒霖(圖),涉在私家車上因感情問題揮拳打女友面部數下,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案件原定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開審前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獲裁判官批准,下令他自簽1800元及守行為1年,其間不得干犯與暴力相關行為,另須繳交堂費300元。惟控方隨即要求覆核,裁判官其後下令延長守行為期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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