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永佳、李越民:做好社區工作 打通城市治理的最後一公里
文章日期:2021年11月22日

【明報文章】自1982年開始,港英政府推行「地區行政計劃」。根據官方說法,「該項計劃旨在更有效地協調政府在地區層面提供的服務及設施,以確保對地區的需要及問題作出回應,並鼓勵市民參與地區事務」(註1)。1999年時任特首董建華廢除香港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自此18個在2000年新成立的區議會成為全港地區行政的主軸,並逐步被授予更多權力與職能。18區479位區議員的辦事處,亦儼然成為政府在社區與群眾的重要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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