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風新能源執董彭子瑋被批違上市規則
文章日期:2021年11月16日

【明報專訊】瑞風新能源(0527)執行董事彭子瑋因為於2016年6月20日,私自代表集團簽署一筆總值100萬美元(即780萬港元)擔保,集團最後雖然不用「上身」,但是聯交所上市委員會不認同彭子瑋所言,指他未有遵守內部監控程序及促使公司遵守《上市規則》進行主要交易的相關要求,因此裁定彭子瑋違規,須接受18小時合規培訓,並警告該所絕不姑息上市公司董事以漫不經心的態度對待合規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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