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本年度審議的47條法案中,只有16條在三讀通過時,獲議員要求點名表決,即有31條不記名舉手表決,公衆不能事後翻查議員投票取向,而其中10次記名表決均是由非建制派議員提出。熱血公民鄭松泰被取消資格(DQ)喪失議席前,共提出5次點名表決三讀,包括垃圾徵費條例、《財政預算案》撥款等。立法會前議員梁家傑表示,記名有「立此存照」之效,否則市民難向議員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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