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律師的權利
文章日期:2021年10月26日

【明報文章】政府提出「完善」香港法律援助制度,當中最使人憂慮的是刑事案件的法援受助人不可再自行提名律師,轉由法援署長指派律師給法援被告,即「官派律師」,而只會在特殊情况下才接受受助人提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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