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接涉新興投訴 未能聯絡負責人
文章日期:2021年10月25日

【明報專訊】除愉景灣居民未能聯絡到新興(氣體)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消費者委員會亦證實接獲涉及新興的個別投訴,該會曾透過不同途徑嘗試聯絡負責人,「無奈至今仍未能取得聯絡」;消委會強調,商戶有責任按合約條款履行服務,若未能提供服務應按合約條款賠償及退還按金,否則消費者可向法院提出債務申索。協助愉景灣居民追討按金的趙德威和周元谷亦是事主,趙表示居民曾循小額庭追討,但對方停用電話、公司註冊地址又轉至秘書公司地址,即使獲判得直,仍舊無法討回款項,對此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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