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生效後 政府凍結資產約4億
文章日期:2021年10月24日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去年6月30日晚實施,截至去年12月,警方國家安全處曾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就4宗案件凍結銀行戶口結餘共約6500萬元,當局今年則多次引用《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凍結資產,累計涉及違反國安法而被凍結的資產估計約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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