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搶槍青年囚57月 官斥非常鹵莽 指倘槍沒鎖後果嚴重 箍途人頸罔顧法紀
文章日期:2021年9月24日

【明報專訊】18歲青年前年12月28日於上水「和你shop」涉搶奪警員一支霰彈槍,他早前承認兩項拒捕罪,否認暴動、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及襲警3罪,經審訊後裁定暴動、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成,襲警罪脫,昨在區域法院判囚4年9個月。法官判刑稱,被告隨意傷害無辜途人,屬主動的前線角色,罔顧法紀;若非槍支未上膛及鎖上保險掣,後果不堪設想,形容被告行為「非常嚴重鹵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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