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案12人全判監 官斥輕視疫情 囚4至10月 張文光、麥海華、梁國華緩刑
文章日期:2021年9月16日

【明報專訊】過去每年均在維園舉行的支聯會「六四集會」去年首次被禁,支聯會常委和民主派等24人當日到場悼念,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其中12名被告早前承認控罪,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最終張文光、麥海華及梁國華分別獲判緩刑12及18個月,其餘9人分別被判囚6至10個月(見表),當中以何俊仁、陳皓桓及尹兆堅因在案中角色較主動,判囚10個月。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出,眾被告「錯誤及自大地」認為悼念比社會大眾的健康更重要,各人均為知名人物,集體行事煽動他人參與均屬加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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