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立法7類專業須報虐兒 違者可囚 涵教師醫護社工 「有嚴重傷害迫切風險」作準則
文章日期:2021年8月6日

【明報專訊】2018年5歲女童遭虐殺案揭露本港保護兒童機制存在缺陷,觸發政府成立跨政策局工作小組探討強制舉報虐兒機制。本報獲悉,小組初步建議立法強制經常接觸兒童的專業人士舉報懷疑虐兒個案,涵蓋幼稚園與中小學教師、醫護及社工等,以「有造成嚴重傷害的迫切風險」作舉報準則,初步建議沒按責任舉報者可囚3年。兒童事務委員會今日將開會討論相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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