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裁決意味「普通法煽動」適用國安罪 「範圍相當廣泛」 陳弘毅:在報章提港獨足以入罪
文章日期:2021年7月28日

【明報專訊】首名國安法被告唐英傑昨被判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認為裁決符合立法原意,並指出裁決意味普通法下「煽動」概念可適用煽動分裂國家罪,形容應用範圍相當廣泛,毋須證明被告煽動特定對象,舉例指在報章提港獨足以入罪,又強調以言入罪非新事。港大法律學院前教授戴大為(Michael C. Davis)則對判辭隻字不提言論自由感驚訝,憂慮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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