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陣去年1月1日發起元旦大遊行,七旬退休漢及60歲男工程師登上港島渣甸山設置天線,警方另發現在秀茂坪一單位內外均設有天線及無線電收發器以發射信號。兩人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設置或維持電訊設施罪,裁判官劉綺雲指案情非輕,將考慮判監,但會待同案另兩名不認罪被告審結,才處理二人的求情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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