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私隱例遏起底 專員可搜查檢控 《草案》設域外管轄權 可要求海外平台刪內容
文章日期:2021年7月15日

【明報專訊】政府針對「起底」行為,昨日正式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新條文設域外管轄權,即無論起底行為在香港境內或境外發生,私隱專員都可發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移除有關的起底內容。條例將賦予私隱專員刑事調查及檢控權力,包括可在沒有手令下,搜查疑犯電子器材、搜查及拘捕疑犯等。政府建議引入兩級制刑罰,設入罪門檻較低的罰則,而最高可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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