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創新及競爭法針對中國(二)
文章日期:2021年6月20日

【明報文章】承接上文,《美國創新及競爭法》(The US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on Act)利用行政措施,大力介入美國帶有「戰略性」的創科產業,法例內容包括:花15億美元作公共無線供應鏈(public wireless supply chain)的發展;向美國創科企業提供不同的經濟誘因,鼓勵他們投資研發;花520億美元鼓勵企業在美國生產半導體;要求聯邦政府加大對高等教育的支援,特別在機械人、人工智能以及先進能源等幾個科技範疇;設立巨額的STEM獎學金及成立新的政府部門負責「派錢」等。此舉反映美國朝野因眼見中國經濟崛起及創科迅速發展而感到恐懼,於是便提出這以增強美國競爭及創科能力為名,打壓中國為實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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