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文端:任由支聯會反共 國安法權威何在?
文章日期:2021年5月24日

【明報文章】筆者5月10日在《明報》發表〈泛民從政者須與支聯會切割〉,引起外界不少反響,不僅媒體大量轉發,而且至今仍不斷有記者就有關話題要求採訪。本人在文章中提醒泛民從政者,不僅不要參加支聯會的反共活動,還應盡快退出支聯會組織,以免斷送政治前途,這個善意的「溫馨提示」也在泛民人士中受到關注,得到一些正面回應。有人向筆者提出兩個問題:一是支聯會過去可以舉辦「六四」集會遊行,為何現在不行?二是泛民從政者不可參加支聯會的反共活動,泛民的非從政人士是否可以組織參與?筆者的基本看法也是兩點:其一,香港已經進入國安法年代,有些損害國家安全的事過去可以做,不等於現在可以「照辦煮碗」,否則,《國安法》權威何在?其二,支聯會組織要求「結束一黨專政」的反共活動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泛民的非從政人士也不可組織參與,否則,始終會面對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問題,一些泛民人士去年參加「六四」晚會未經批准集結罪成承擔刑責,就是一個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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