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離婚竟比結婚易解決 跨境婚姻須為民解困
文章日期:2021年5月10日

【明報社評】立法會上周三通過《內地婚姻家庭案件判決互認條例》,今後相關人士可以免除或者減少因為內地與香港兩地重複訴訟而帶來的麻煩,是兩地司法合作的良好典範。然而,這是兩地司法機構出於解決問題(problem solving)的角度去合作,而非主動發現問題的處理態度,兩地居民申請結婚需要提供無婚姻紀錄證明則是一例,內地民政部門竟然不承認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發出的證明,而需要律師公證無婚姻紀錄證明才有效,這方面的文件互認,在回歸24年後仍然沿用回歸前的做法,離婚容易結婚難的局面必須盡快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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