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集結案 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上訴
文章日期:2021年4月22日

【明報專訊】前年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案,9名民主派人士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成員李柱銘及何俊仁早前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分別被判即時入獄12個月及緩刑,黎、李及何前日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李、何將就定罪上訴,黎則會就定罪及刑期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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