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辦學團體跨界擁票 教區最多 包含教育宗教社福 教協:投票意向恐無關教界
文章日期:2021年4月19日

【明報專訊】中央修改選舉制度,負責選特首及產生立法會議員的「選舉委員會」,除特定界別外以往有個人票的界別全轉成團體票,但團體在選委會的所佔票數「不平等」,部分團體除自動成為「當然選委」,團體另可在所屬界別投多票揀選委,情况在教育界最明顯。以全港有240間學校的天主教香港教區為例,除可派人出任教育界當然選委,現可提名10名宗教界選委,另在教育界和社福界選委選舉中分別有240票和1票。部分大學在教育、中醫、醫學及衛生服務界、科技創新界均有票,其中港大共有10票,為八大最多(見圖)。教協會長馮偉華認為,個別教育團體有多重身分,投票意向或只集中某些非教育界,甚至是商界和建制派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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