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案司法管轄權爭議 裁區院有權審煽動罪 官:國安法凌駕本地法律
文章日期:2021年4月10日

【明報專訊】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因在街站叫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等共14罪,辯方早前申請終止聆訊,同時爭議區域法院有否司法管轄權處理案件,稱《裁判官條例》訂明可公訴的煽動罪不可轉介至區院。國安法指定法官、區院法官陳廣池昨頒布裁決,稱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凌駕本地法律,本地法例需滿足《國安法》條文,故條例對煽動罪的限制不再適用,裁定區院有權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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