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差別反國安法「難言效忠」 會考慮過往行為
文章日期:2021年2月28日

【明報專訊】政府上周二(23日)公布區議員等公職人員宣誓和取消資格規定的修例,列出屬不符「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負面清單」行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昨在電台被問及不同情境,他說倘完全無差別、「諗都唔諗」就反對設立《港區國安法》,難言是擁護和效忠,但對法律內容善意批評或建議則可接受。對於區議員會否因過去行為而在修例後失去議席,他稱不應說有「追溯期」,但考慮某人是否擁護、效忠,是看連貫的整體行為,不止是宣誓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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