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定國安案全新更高保釋門檻 律政司上訴得直 黎智英續還押
文章日期:2021年2月10日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港區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早前一度獲高等法院批出保釋,律政司後來提出上訴。終審法院事隔一周頒下判辭,指出國安法已排除「有利於保釋的假定」的原則,定下全新和更嚴格的保釋門檻要求;同時定下保釋指引,法庭必先要考慮有否「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人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及一切相關因素,而所指的「行為」是指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維護國家安全罪行的行為。終院基於高院裁決出錯,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下令撤銷高院批出保釋的決定,黎智英須繼續還押,但黎可再向高院申請保釋(見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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