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陣:協商論是講給誰聽的?/文:張志剛
文章日期:2021年1月28日

【明報文章】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早前接受「香港01」的訪問時(上周刊登),提到《基本法》第45條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結果就引起連續多日有關「協商」和「選舉」的爭辯。有一個有趣的現象:跳出來反駁和回應的人士,有頭有面的主要都是建制派的重要人物,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以及前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等,反對派的聲音分貝明顯給比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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