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公司存單沒披露 新明主席遭上市委批評
文章日期:2021年1月9日

【明報專訊】港交所(0388)昨日公布一項上市委員會裁決,事件涉及內地民企新明中國(2699)主席陳承守於2018年底,在未有通知董事會下,將新明旗下一家附屬公司持有的5.3億元人民幣存單抵押,作為協助一名獨立第三方的貸款擔保。上市委員會因此對新明及陳承守作出批評,並要求公司作補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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