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12港人案爭議不休 判刑未見政治考慮
文章日期:2020年12月31日

【明報社評】12港人偷越邊境案,其中10人分別判囚7個月至3年,案發時未成年的兩名被告,檢方不提起訴,即日移交香港警方。案中12人在港涉及暴動縱火和觸犯《港區國安法》等罪名,令這宗偷渡案備受關注,內地今次判刑是輕是重,言人人殊,惟未有迹象顯示判決有受政治因素影響,又或藉機傳達超出案情的政治信息。香港與內地司法制度迥異,以香港的尺度,內地對這宗案件的一些處理,顯然不夠開放透明,不過西方高調政治介入要求放人,亦令內地當局在安排方面有更多事情要考慮。隨着偷渡審訊告一段落,內地當局應讓家屬探訪服刑者,如果獄中表現良好,亦可依法考慮容許假釋。12人歸港後仍得面對司法程序,為免影響日後審訊公平公正,圍繞12人的政治操作應該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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