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按正常做法」 葉國謙指10港人獲從輕處理
文章日期:2020年12月31日

【明報專訊】10名偷渡的港人昨日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被判囚7個月至3年。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認為算是從輕處理。他說歐盟等外國政府或組織說法對中國法治有偏見,認為法院無考慮外國說法,而是按正常做法審判。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說,「這次在中國法律來說,如果純粹是偷渡或組織偷渡是屬於中度判決,既不是最重,亦不算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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