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8人囚7月 組織者2至3年 內地法院稱「從輕」 家屬嘆服刑地點探監「全是問號」
文章日期:2020年12月31日

【明報專訊】12港人偷渡案其中10人昨日在深圳被判囚7個月到3年、罰款1萬至2萬元人民幣不等,法院稱已屬「減輕」或「從輕」處罰。內地官媒報道被告在庭上哽咽道「認知內地法治公平公正及嚴謹」;「12港人關注組」形容「整個司法過程完全是一場鬧劇」。被告當中鄧棨然的刑罰最重,其家屬稱「希望判決是假的」,目前尤其擔心鄧的精神狀態;說鄧在哪裏服刑、如何探監「全是很大問號」,冀港府協助安排探訪。保安局表示,家屬如有求助可與入境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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