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進圖:免酷刑恐懼 須警員守法
文章日期:2020年11月24日

【明報文章】高等法院上周四頒布司法覆核裁決,裁定執行非秘密任務的警員須展示獨一的、可辨識其身分的編號,讓市民投訴警員濫用暴力,施加酷刑或殘忍、不人道待遇時,可以得到獨立調查和公正補救,否則就是違反了《基本法》和《人權法案條例》,這個裁決非常合理,對香港維持法治十分重要。警察若可以濫施酷刑,藉隱藏身分而不受追究,香港就不再是一個可以安居的城市,遑論做國際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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