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替周星馳工作5年僅獲17萬 「要錢我家都夠」 于文鳳:倘女友身分索錢 應多兩個零
文章日期:2020年11月21日

【明報專訊】影星周星馳2010年與「香港建設」太子女于文鳳分手後,于入稟要求周賠償逾7000萬元投資佣金,案件昨在高院續審。周星馳一方問到,于文鳳是否記得周曾稱將投資利潤作餽贈之說,于直說:「可能是另一個女人,不是我」,並稱自己替周工作5年僅獲17萬股票利潤,若她以女友身分索錢,應該「起碼要攞多兩個零」,但強調自己不是會向男友索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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