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明:反中亂港者出局成「法律規範」 人大「決定」予DQ法律基礎 陳文敏:還要基本法做什麼?
文章日期:2020年11月18日

【明報專訊】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說,11月11日人大的「決定」為特區政府取消議員資格(DQ)提供堅實法律基礎,為日後議員資格定下「愛國愛港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規定,稱是一國兩制下的「政治規矩」,現已成為「法律規範」。民主黨林卓廷指張曉明所說完全不是法律用語,而是政治概念,「愛國」成為政治篩選的閘門;公民黨梁家傑批評,張曉明是想影響選舉主任將來決定參選者資格,甚至想影響整個政府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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