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指「具煽動意圖」 警:徵意見後改控藐視 鄭:比其他人 我案微不足道
文章日期:2020年10月20日

【明報專訊】區議員鄭麗琼今年3月被捕,警方當時指稱她涉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10條「具煽動意圖」罪,惟律政司沒有以該罪名起訴她,改控以「藐視法庭」,指她違反法庭臨時禁制令。警方昨日見記者表示,就本案徵詢律政司意見,最後選擇以民事「藐視法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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