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德成「六七」被控煽動判囚 稱港英逼害違人權
文章日期:2020年9月7日

【明報專訊】《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多年未用,今年先後用以拘捕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及人民力量譚得志。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稱,原循《港區國安法》第21條,即「煽動分裂國家罪」調查,惟經蒐證、律政司研究後,認為較適合用「煽動文字罪」處理。前民政局長曾德成在六七暴動期間,因觸犯這條殖民年代法例被判囚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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