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醫療投訴委會籌備中 病人組織憂未涵服務質素
文章日期:2020年9月6日

【明報專訊】《私營醫療機構條例》於2018年11月30日刊憲,規管醫院、日間醫療中心、診所及衛生服務機構等私營醫療機構,並列明政府將成立「私營醫療機構投訴委員會」跟進對私營醫療機構的投訴,但該委員會至今未成立,職權亦未公布。衛生署稱正籌備委員會,料明年開始接收投訴。有關注病人權益組織憂委員會僅檢視有否違反條例,缺乏檢視服務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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