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應藏士巴拿 辯方指警誘認自衛「最多罰錢」
文章日期:2020年8月14日

【明報專訊】22歲餐廳侍應去年9月清晨在葵芳被警員截查時,被搜出士巴拿及行山杖,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辯方指警員涉威迫誘使被告招認士巴拿用以「自衛」,爭議口供自願性。被告供稱警員曾對他說「律師10個有9個都係X街,尤其係義務律師,完咗賺你一大嚿錢」,令他不敢尋求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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