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條規定任期4年一屆 中聯辦:人大法律權威不容挑戰 陳文敏批基本法變「兒戲」
文章日期:2020年8月12日

【明報專訊】《基本法》第69條規定立法會4年一屆,但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的《決定》通過第六屆立法會任期至少有5年。中聯辦昨日發稿稱,相關決定依據《憲法》和《基本法》作出,具有不容挑戰的法律權威。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人大決定是中國最高立法機關的決定,成功提出司法挑戰的機會極低。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則以「兒戲」形容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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