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房爆炸案 求情稱按老闆指示修車 官批被告「膽粗粗」
文章日期:2020年8月5日

【明報專訊】黃大仙環鳳街車房2015年爆炸案,車房技工涉在維修的士石油氣缸時,沒有採取謹慎責任而引起爆炸,造成3死多人傷。技工早前在高等法院被裁定3項誤殺罪成,辯方昨日求情稱,被告只是按老闆指示維修,雖可「劈炮唔撈」,但對被告有困難。法官則認為被告不是首次維修石油氣的士,認為他「膽粗粗繼續做,變得大安旨意」。案件押後至本月17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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