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大馬國家基金洗錢案 納吉布罪成判囚12年 准保釋上訴
文章日期:2020年7月29日

【明報專訊】馬來西亞備受矚目的前首相納吉布涉及主權基金「一馬發展公司」( 1MDB )洗錢案,高等法院昨(28日)裁定納吉布7項罪名全部成立,包括1項濫權罪、3項刑事失信罪和3項洗錢罪,判囚12年及罰款2.1億令吉(約3.8億港元)。納吉布成為首位被定罪的大馬前首相,他獲准保釋,他表示對裁決非常失望,會盡快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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