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納教委會意見 港大校委炒戴耀廷
文章日期:2020年7月29日

【明報專訊】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去年因佔中案被判囚16個月,正等候明年3月上訴之際,港大校委會昨表決即時解僱他。港大教務委員會早前提交意見,表示戴被定罪屬行為不當(misconduct),但不構成充分解僱理由,不獲校委會接納。據悉昨有校委會成員提出待戴上訴案有結果,才決定其教席問題,校委會投票後,決定昨晚即時表決,最後以暗票形式18比2通過解僱戴耀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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