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批未供全面證據 對死者不公
文章日期:2020年7月24日

【明報專訊】死因庭昨裁定前年9月在泳灘潛水的救生員死於意外,兩個拯溺員工會批評死因聆訊無提供全面證據,對死者不公道。工會強調救生員除緊急救援,日常也會用水肺潛水工作。對於康文署在死者遇溺一年後制定指引,規定泳灘鎖上潛水裝備,工會質疑此舉削弱救援工作,如「斬腳趾避沙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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