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秉權:準備開展「政治安全」與「文化安全」鬥爭
文章日期:2020年7月8日

【明報文章】《港區國安法》及其執行機制,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整個國家安全體系的一部分,其實施力度、重點、方向和變化很大程度取決於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的個人意志(及「習近平總體國家安全觀」)、中共的政治意志和輻射全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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