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區議員拆辦事處光時旗幟 街坊勸小心 改貼空白便利貼
文章日期:2020年7月4日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列明,任何人若由法庭裁定犯下國安罪行,就喪失參選資格,公職人員等若犯國安法亦會喪失職務。有區議員在國安法通過後,拆下辦事處內「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旗幟,她形容中央製造白色恐怖,無限僭建觸犯國安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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