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委「指定法官」應不問政治 吳靄儀:釋按基本法辦事信息 湯家驊:闡明司法獨立無損
文章日期:2020年7月3日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列明行政長官指定法官處理涉國安案件。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發聲明,表示不應根據政治上的考慮去任命指定法官,而有關案件排期、處理或委派法官,均由各級法院領導決定,「這些事宜全然屬於司法機構的職責範圍(sole responsibility)」。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絕對認同和支持」馬道立聲明,表示馬官闡明在國安法下,香港司法獨立不受損害;大律師吳靄儀表示,馬道立是在「非常困難」的情况下,對外釋出國安法生效後仍要按《基本法》辦事的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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