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港法庭有解釋權 法律界憂需人大解讀條文
文章日期:2020年7月1日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昨晚深夜頒布,條文首次曝光就即時實施,據了解,有法律界人士正考慮就該法提出司法覆核,但估計勝算不高。有本港法律界人士憂慮,該法由內地制定,條文亦未提及香港法庭有解釋權,擔心日後法庭要向人大常委會查詢如何解讀條文,即使是在本港審理的案件,本港法庭審案的空間亦不大。有內地法律學者則稱,該法吸收了香港法律制度、尤其是普通法,為香港確立了由《憲法》、《基本法》和全國性法律如港區國安法「共同構成的憲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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