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中央對香港信任下降 國安法留一手顯戒心
文章日期:2020年6月23日

【明報社評】港區國安法草案輪廓初現,各界議論紛紛,有關行政長官指定若干法官處理國安案件的安排,以及中央「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安案件行使管轄權,法律界尤其關注。終審法院首任首席法官李國能認為,若由特首指定法官,必須建基於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下稱「推薦委員會」)的舉薦,以確保專業和獨立性。港區國安法既要維護「一國」,亦要兼顧「兩制」,條文細節仍待審議拍板,惟草案設計多少反映中央對港思路有變,若說以往是本着「高度信任」放手讓香港處理問題,現在則明顯多了戒心和防範,中央對港人維護國安的能力和信心不足,才要有保留管轄權等安排。中央對港信任下降,會否由國安層面外溢到其他領域尚待觀察,內地與香港需要逐步重拾良性互動,互信問題才能根本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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