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緻茵:國安法立法:全國人大及其常委的多重法律身分及權力
文章日期:2020年6月5日

【明報文章】全國人大在5月28日通過《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決定草案,並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成文法。特區官員多次強調國安法的立法勢在必行,港人除了盡早在立法的過程中表達意見外,另一個可以討論的方向,是藉此爭議觀察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職能及權力類型,以分析在一國兩制的新格局中,兩制將會出現哪種程度的銜接、當中會涉及的問題與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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