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能:人大為港立國安法合理 問題癥結在內容
文章日期:2020年6月2日

【明報文章】1. 根據《基本法》第23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有憲政責任,去制定涵蓋7個範疇的國家安全法。過去23年,香港一直未能做到,只曾作過一次立法嘗試。更甚者,香港在未來多年也立法無望。事實上我們沒有絲毫信心斷言香港能夠在2047年前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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