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森:一國兩制將成港人集體回憶?
文章日期:2020年5月28日

【明報文章】人大料於今日(5月28日)用迅雷不及掩耳、快刀斬亂麻的手法,通過港版國安法的決議草案,並將透過《基本法》第18條,納入附件三,在本港實施。這樣做明顯是違反基本法,因基本法第23條已經清楚訂明,有關國家安全的法例,交由特區自行立法處理。事實上,基本法第18條是關於全國性法律在本港實施的問題,例如已實施的《駐軍法》,及將會通過立法實施的《國歌法》。但人大準備通過的港版國安法,則包括4項被認為違法的事,即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及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等。從性質上而言,港版國安法並非全國性一般法例,而另方面,又與基本法第23條國安立法有重複的地方。問題是,為何中共中央現時要以違反基本法的手法,強行通過港版國安法,更擬於8月在本港實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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