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倡顛覆罪涵蓋攻政總佔立會破壞警總
文章日期:2020年5月25日

【明報專訊】擔任保安局長時力銷23條立法的行會立會雙料議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港區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應考慮涵蓋攻擊政總、「佔領」立法會、破壞司法部門和警察總部等行為。她個人認為「寫篇文章、叫下口號」是沒有問題,除非是一個很有計劃、很有組織的行動,才算犯法。被問到高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人報仇」等口號,會否觸犯法例,葉太表示,要視乎有無人在網上鼓吹具體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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