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舉證責任不同 陳文敏:法庭怎處理?
文章日期:2020年5月23日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以《基本法》附件三方式頒布,直接在港實施,繞過立法會,毋須香港自行立法。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表示,相關的全國性法律涉及在香港的刑事責任和人身自由,一般而言是要由香港本地立法。內地實行大陸法、香港則沿用普通法制度,陳文敏說兩地在舉證責任和舉證門檻都不同,質疑如果把全國性法律直接在香港實施,法庭可以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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